親征 遣將 禡祭 受降 奏凱獻俘 論功行賞 大閱 大射 救日伐鼓
四曰軍禮。親征為首,遣將次之。方出師,有禡祭之禮。及還,有受降、奏凱獻俘、論功行賞之禮。平居有閱武、大射之禮。而救日伐鼓之制,亦以類附焉。
親征
洪武元年閏七月,詔定軍禮。中書省臣會儒臣言:古者天子親征,所以順天應人,除殘去暴,以安天下。自黃帝習用干戈以征不享,此其始也。周制,天子親征,則類於上帝,宜於大社,造於祖廟,禡於所征之地,及祭所過山川。師還,則奏凱獻俘於廟社。後魏有宣露布之制。唐仍舊典,宋亦間行焉。於是歷考舊章,定為親征禮奏之。
前期,擇日祭告天地宗社。皇帝服武弁,乘革輅,備六軍,具牲幣,作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