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上的名词的意义随着时代的推移和文学的演化或发展而改变。现代中国文学正在欧化的过程中,新旧共同的名词,老的意义渐渐被人遗忘,而新的定义将成为定论。所谓新的定义实际上是从西洋文学里采取得来的,一般人既习惯于这种观念,于是对于原有的文学反而有隔膜、不明了的地方,回头一看,好像古人都是头脑糊涂观念不清似的,而不觉察自己在一个过渡时代里。假如你问小说是什么,人会告诉你许多个西洋学者的定义,例如“虚构的人物故事”“散文文学之一种”等等,而且举出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几种不同的体制和名目。但这些都是新名词,或旧名词的新用法。“小说”是个古老的名称,差不多有两千年的历史,它在中国文学本身里也有蜕变和演化,而不尽符合于西洋的或现代的意义。所以小说史的作者到此不无惶惑,一边要想采用新的定义来甄别材料,建设一个新的看法;一边又不能不顾到中国原来的意义和范围,否则又不能观其会通,而建设中国自己的文学的历史。中国文学史的研究,在这过渡的时代里,不免依违于中西、新旧几个不同的标准,而各人有各人的见解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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