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纪传上
纪传体的史,自《隋书·经籍志》称为正史,与编年体的古史并立,历代以来,相因不废。但刘知幾却并举纪传、编年为正史。晁公武以为:“‘编年’、‘纪传’,各有所长,未易以优劣论,……而人皆以‘纪传’便于披阅,独行于世,号为‘正史’”。殊属不当。章学诚亦云:“‘编年’之书,出于《春秋》,本‘正史’也;乃班、马之学盛,而史志著录,皆不以‘编年’为‘正史’,……于义实为不安。”所以本书沿用“纪传”旧称,而不取“正史”名目。
在唐代以前,最通行的纪传体史,为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范晔的《后汉书》三种,其次为陈寿的《三国志》,就是所谓“四史”。自唐以后,史目递见增加,遂有所谓“十史”、“十三史”、“十七史”、“十八史”、“二十一史”、“二十二史”、“二十三史”及“二十四史”等许多名目。唐代初年,以《三国志》、《晋书》、《宋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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