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无论任何一个地方,都应当公开的实行十方选贤制,不许以十方地方送人情,私相授受。关于法统方面,过去的祖师们,都是以心印心(凡有悟道的,必受祖师印证,方可自信。)如达摩祖师,在西土为第二十八祖,到中国为禅宗初祖;西土自释迦佛至达摩祖师,都是以心印心;东土从达摩至六祖慧能大师,亦是以心印心,并以衣钵相传表信。六祖之前,悟道弟子,虽如麻似粟,而付法传衣,必待其人,故衣钵止于是单传;六祖之后,因人信根已熟,衣钵成为争端,故止于传法,而不传衣钵。可是现在人,却把传法事等闲视之,认为是不足轻重的了。
不过传法也是一件难事,在人群广众之中,要有识人之明,如果不认识人,随便以法与人,难免将来会出笑话的。真正识自本心见自本性,以心印心的人固不必说,即以现时以法卷代代相传的事情来说,就是一件很费斟酌的事。现在各丛林的制度,多半是传法(卷)带传座,三个五个法子,(方丈)接过法之后,就成了未来的升座住持人,如一选择不慎,便会弄出很多参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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