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奉郎守太常少卿充秘閣校理林億等校正
少小嬰孺方
客忤第四論 方 灸法 咒法
論曰:少小所以有客性病者,是外人來氣息忤之,一名中人,是為客忤也。雖是家人或別房異戶,雖是乳母及父母或從外還,衣服經履鬼神粗惡暴氣,或牛馬之氣,皆為忤也。執作喘息,乳氣未定者,皆為客忤。其乳母遇醉及房勞、喘後乳兒最劇,能殺兒也,不可不慎。
凡諸乘馬行,得馬汗氣臭,未盥洗易衣裝,便向兒邊,令兒中馬客忤。兒卒見馬來,及聞馬鳴驚,及馬上衣物馬氣,皆令小兒中馬客忤,慎護之,特重一歲兒也。
凡小兒衣,布帛綿中不得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