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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徽商银行模式:城商行的新出路?
作者:李 明

《新华月报(天下)》 2006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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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省政府对于城商行联合重组的热心之下,人们看到了另一种可能:合并之后的省属银行成为省政府的“小金库”,从而导致更多的“广发行第二”产生。
       2005年12月28日,作为中国第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徽商银行挂牌成立,与前面的12家股份制银行都是由股东发起成立有所不同的是,徽商银行采取的是“6+7”的吸收合并模式:由安徽省辖内6家城市商业银行(城商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吸收合并而成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因此,徽商银行挂牌的意义不在于中国又增加了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而在于很多城市商业银行都看到了一条新的出路——通过合并来实现做大做强。
       以城商行为基础组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在此之前已有“躁动”之势,徽商银行的成立等于是此一模式正式宣告啼声初试。其他如东北银行、山西的晋商银行和江苏银行,也都在筹备和酝酿之中,期待破茧而出。
       对于广大城商行而言,徽商银行模式是否可行呢?历史经验和现实告诉人们,如果不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联合,不排除行政力量的干预,不以彻底消化历史包袱为前提,这种以省为中心的股份制银行极有可能不是成为“海发行第二”,就是成为“广发行第二”。
       徽商银行之路
       徽商银行的重组从2004年年初提出,到2005年12月28日挂牌,历时1年零11个月。
       目前,安徽省内有四大国有银行、5家股份制银行,合肥、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北和蚌埠6家城商行,六安、淮南、铜陵、阜阳科技、鑫鹰、银河和金达7家城市信用社以及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
       6家城商行中,除合肥市商业银行规模稍大以外,其他行资产规模都在40亿元到60亿元之间,城市信用社则更小,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亟待增强。在银监会2004年度全国评级排名中,安徽6家城市商业银行中,一类行4家,二类行2家。7家城市信用社平均不良贷款率5.7%,其中3家单一法人社达到或接近于翻牌为城商行的标准。另外4家城市信用社,除阜阳金达社外,基本上处于盈利和微利之间。这7家城市信用社在银监会的全国排名也处于较好水平。应该说,安徽省内各行社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盈利水平和内控及管理能力基本上符合银监会关于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要求,为实施联合重组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徽商银行重组过程中,监管部门的支持至关重要。
       据安徽省银监局局长杨家才介绍,2004年4月,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到安徽调研,首次提出城商行联合重组的构想;2005年年初,刘明康再次与安徽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商讨此事。有了银监会的支持,2005年年初,安徽城商行联合重组议题列入了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2005年金融改革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正式提上议事日程。安徽银监局既是银行业的监管者又是这项改革的推动者,而杨家才正是徽商银行主创设计人。
       据杨家才介绍,自2004年开始至2005年4月份,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和充分论证,有关各方对城商行联合重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形成了较为明确的共识。
       2005年8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就合并成立徽商银行做出了决策,制定了《安徽省城市商业银行联合重组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银监会后得到原则同意。9月3日,安徽省政府召开安徽省城市商业银行联合重组工作动员大会,成立安徽省城市商业银行联合重组工作组,联合重组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先将合肥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徽商银行,吸收合并其他5家城商行和7家城信社,组建一级法人体制的徽商银行。2005年11月18日,银监会办公厅以银监(2005)341号文批复同意合肥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徽商银行。11月28日,由合肥市商业银行更名后的徽商银行召开董事会,通过向省内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定向募集股份的决议。11月30日,6家城商行董事长(理事长)共同签署了徽商银行合并合同书。
       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徽商银行是在安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区域性商业银行,是中国第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联合重组模式
       2004年以来,113家城商行的出路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夏斌向记者指出,城商行在银行体系内部面临三方面的挑战:国有银行改革背景的挑战;股份制银行一路领先的挑战;外资银行不断引入的挑战。在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合理竞争之下,除了经营不错的少数城商行之外,相当一批城商行将面临边缘化的威胁。
       除了不良贷款较多、历史包袱较重以外,很多城商行都把自身的困难归因于规模太小,不足以与大银行竞争,需要通过联合与重组来“做大”;同时,他们也把不能跨区经营视为下一步发展的阻力,希望通过实现跨区经营来与大银行同台竞争。在那些小型城商行看来,联合重组差不多是做大规模、实现跨区经营的惟一途径。因此,从2004年以来,联合重组一直是众多城商行的呼声。
       城商行的这一呼声得到了银监会的认同。2005年8月27日至29日,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出席河南省城商行、城市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表示,银监会将积极支持各地城商行按照自愿和市场原则推进联合重组,充分考虑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的意愿。这是银监会领导对于城商行前途的明确表态。
       徽商银行的成功重组让其他试图摆脱困境的城商行看到了希望。就在徽商银行重组的过程中,以城商行为基础组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已经成为趋势。2004年以来,经过国务院批准,以沈阳市商业银行为基础组建的跨东北三省的区域性股份制银行——东北银行就在积极的筹备之中,预计东北银行将于2006年上半年挂牌;2005年年中,山西省内的几家城商行和城市信用社也在酝酿组建一家山西省的区域性股份制银行——晋商银行;江苏省内除了南京市商业银行之外的其他几家城商行,也在酝酿组建一家跨江苏全省的区域性股份制银行——江苏银行。
       可以预料的是,按照这种模式走下去,未来几年内,城商行的数量将急剧减少,从徽商银行成立之前的115家减少到只剩下像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这样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的为数不多的几家。其余的那些小型城商行都将成为以省为单位的区域性股份制银行的一部分。
       “海发行”?“广发行”?
       就在众多业内人士在为徽商银行模式叫好的时候,也有人发出质疑的声音,对于城商行通过联合重组来做大做强的效果并不看好。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2004年4月就向记者指出,中国目前缺少的不是大银行,而是真正能够为社区服务的小银行。她奉劝城商行不要想着做大做强,而是扎扎实实地练好内功,真正为社区、为地方服务。
       做大能否做强?这是一些业内人士首要关心的问题。对于资产质量较差、规模较小的城商行来说,合并是它们的生存之道吗?用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教授徐滇庆的话讲,把一些小舢板绑在一起是不是就成了航空母舰?答案是并不一定。
       目前的各家城商行都是在1995年之后由一些经营困难的城市信用社通过合并而成,当时的初衷也是通过合并来增强实力,化解风险。但是合并之后的历史包袱一直存在,并导致城商行变成金融风险的聚集地,也成为1998年以来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对象。
       1995年由海南几家城市信用社合并而成的海南发展银行,到了1998年就因为严重资不抵债出现较大风险而被行政关闭,成为国内首家被关闭的商业银行。在这轮城商行的合并热潮中,如果地方政府是出于做大做强的考虑而把一些小型城商行合并成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它们的历史包袱,那么“海发行第二”很可能产生。
       一位专家向记者指出,在城商行合并热潮中,最热心的是省级政府——通过合并,各城市所属的城商行变成省属的股份制银行,对分散的城商行的控制权也由各市政府上收到省政府;省属银行的董事长和行长也成为了省委组织部任命的厅级干部,而原来城商行的董事长和行长是市委组织部任命的处级干部。
       1995年《商业银行法》生效之后,特别是1998年整顿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之后,各国有银行都成为一级法人的商业银行,它们的分支机构不再和地方政府有隶属关系,并且贷款权限也在逐步上收,因此地方政府很难再通过行政性手段从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获得贷款,用以支持地方市政建设或者当地国有企业。由于没有自己直接控制的银行,省级政府财政即使出现困难,也很难通过向银行借款来渡过难关。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能够控制一家商业银行,对于省级政府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
       农信社改革中,人们已经看到了这样一幕:本来的“一省一策”变为“全国一策”,几乎所有的省区都成立一个统一的省级农信联社,而省联社的理事长或者主任往往是由省政府的副秘书长来担任,从而省联社被省政府控制在手中。
       对于这种模式,央行行长助理易纲曾经向记者表示,不排除省联社成为省级政府“小金库”的可能。
       现在,将市属的城商行合并成为省属股份制银行,正在上演与省联社惊人相似的一幕。省属银行无论股权结构如何,只要董事长和行长的任命权在省政府,上述担忧就不是没有可能。
       到2005年12月29日,“广发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进入尾声,新的投资者将入主“广发行”,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摆在新投资者面前的是与广东省政府和央行联手化解“广发行”近600亿元的历史包袱。这些历史包袱绝大部分是广东省政府对于广发行经营活动干预的恶果。
       因此,在省政府对于城商行联合重组的热心之下,人们看到了另一种可能:合并之后的省属银行成为省政府的小金库,从而导致更多的“广发行第二”产生。
       (《中国新闻周刊》200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