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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不一样的惩罚
作者:蒋子龙

《人民文摘》 2006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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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特纳尔在一次酒后驾车时,撞死了一名叫苏珊的年轻姑娘,她还在上高中。当时他接受了一项由姑娘的父母提出的处罚:每周要给死者的父母寄一张支票,支票必须是开给苏珊的,金额只为1美元——不多不少,仅仅是1美元。而且要在以后的18年的每个星期五寄出。真是“黑色的星期五”哇!
       特纳尔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每周1美元,18年加起来不过是936美元,太小意思了。苏珊家的亲戚朋友们也大惑不解,认为苏珊的父母因悲愤过度被气糊涂了。每周1美元是个什么数字?若想用罚款解决,就要狮子大张口,要他900万、9000万也不为过,还要一次全结清。干吗要拖上18年?夜长梦多,拖来拖去对方赖账了怎么办?苏珊的父母却不为所动,坚持原来的条件。
       8年以后,特纳尔受不了啦,不再按时寄支票。苏珊的父母又将他告上法庭。特纳尔的精神几近崩溃,他泪流满面地对巡审法官说:“我实在是无法忍受了,每次填写苏珊的名字时心里都会泛起极度痛苦的罪恶感。苏珊的死还历历在目,这伤口太深了,而且每个星期都要撕开一次,后边还有漫长的10年,怎么熬啊?也许熬不到10年我就会疯了。我喜欢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现在无论什么时候一躺下,就看到苏珊正向我走来……”他要求加倍偿还,并一次全部付清罚款。
       他的请求理所当然地被法庭和苏珊的父母拒绝了。法官虽然理解他的痛苦,却还是以藐视法庭罪,判他30天监禁。
       为此感到了稍许宽慰的是苏珊的父母,他们的目的就是要让特纳尔不能淡忘了苏珊的死,要他牢牢记住因自己的过失给别人造成的无法弥补的痛苦。他每到寄支票的时候才会想起苏珊的死就觉得受不了啦,可苏珊的父母在8年来没有一刻忘记过自己的女儿。一个像花一样的女孩,说殁就殁了,轮上哪个当父母的能受得了?但是,他们也并不想要他用一生来承担那次事故的后果,所以只定了18年。
       真厉害,这无异于精神判刑。
       如果当初只是罚特纳尔一笔大钱,他会因为心疼钱而觉得自己已经受到了惩罚,这容易让他心安理得,很快就会淡忘了自己所闯的祸。只有经过这样的精神惩罚,他才会真正领悟到无论自己受到怎样的惩罚都无法改变所造成的恶果。
       惩罚原来也是可以换一种方式的。惩罚的方式不同,所收到的效果就不一样。地球上的犯罪和过错每天都在发生,千篇一律的惩罚在不断地重复着,倘若受害者和制定法律的人在极度的痛苦和憎恨当中,仍能像苏珊的父母那样冷静地想出最符合这个人的惩处办法,对拯救这个人并防止他(或她)以后重犯同样的罪过和错误,肯定会大有裨益。
       (张丁玲摘自《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