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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一桩被“遗忘”的诗学旧案:象征主义诗学观念建构中的“二梁之争”
作者:柴 华

《东岳论丛》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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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1936~1937年发生的梁宗岱与梁实秋关于“象征主义”的论争,一直未引起学界太多的注意,而在颇为复杂的“二梁之争”背后,实是两位学者因不同的学理渊源所引发的一次诗学问题的交锋。梁实秋古典主义的伦理人性诗学观和梁宗岱象征主义的纯诗论诗学观是他们论争发生的根源所在。论争对中国象征主义诗学观念的建构具有不可忽略的重要价值。
       [关键词]“二梁之争”;象征主义;诗学分歧
       [中图分类号]1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8)04—0093—05
       今天,象征主义作为一种诗学体系,其在现代文学中所经历的发展阶段和呈现的基本样态,经研究者们的探讨已成“合法”事实,尤其是梁宗岱所建构的以象征主义超验本体论为核心的“纯诗”理论体系,是中国现代诗学在20世纪30年代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而梁宗岱作为象征主义诗歌理论家,其在象征主义诗学的建构发展中所处的权威地位已是不容怀疑的,其《论诗》(1931)、《象征主义》(1934)、《谈诗》(1934)等多篇诗论已成为现代诗与诗学研究中引用最多的经典。尤其《象征主义》一文,是一篇真正领会了法国象征派的精髓,用中国人自己能懂的语言写出的充满诗情画意的论文。它原是梁宗岱1933年在北京大学国文学会上做的演讲,当时只是随意发挥,事后追写成文发表。这篇文章使梁宗岱在当时诗坛声名远播,但也引来一些不以为然者的指责。为捍卫“象征主义”这一诗学观念的“合法地位”,梁宗岱与持有异议者进行了辩驳。1936~1937年间,与大名鼎鼎的梁实秋关于“象征主义”的争论,就是较为重要的一次,但这一论争却未能引起当今学界太多的注意。近年虽有学者发现梁宗岱的佚文《释“象征主义”》,使“二梁”论争颇为复杂的前因后果得以昭示,但作为一桩被“遗忘”的诗学旧案,对其争论的焦点和背后的诗学分歧则有必要深度探究,因为它直接关系着象征主义诗学“地位”的获得和中国现代诗学的建构发展。
       一
       探讨要从论争本身开始。1934年4月《象征主义》在《文学季刊》第l卷第2期发表后,作为压轴文章,1935年2月又收入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梁宗岱的诗论集《诗与真》。或许梁实秋根本没有评论《诗与真》的打算,因为从时间上看,梁实秋关于《诗与真》的书评直到1936年5月才在《自由评论》第25、26期合刊上发表,这距《象征主义》一文发表已有两年,离《诗与真》的出版也是一年有余。是何原因使他写作这篇“姗姗来迟”的书评呢?诗人邵洵美1936年发表在《人言》周刊第3卷第2期上的《诗与诗论》一文可谓直接“诱因”。在该文中,邵洵美分析梁实秋为何指斥“象征主义”的诗是“一部份堕落的外国文学”时,先是讥讽梁实秋作为文学批评家缺少应有的耐心、了解的能力和虔谨的态度,转而又推崇有加地说:“对于‘象征主义’,我国有专家梁宗岱先生的大著《诗与真》(商务出版),读了我们可以明白象征主义原来是艺术的最高的理想,她非特没有堕落,并且还过于高超。”也许是受不住邵洵美这样的一讥一捧,梁实秋在《自由评论》上发表了书评三则,第一篇是评周作人的《苦竹杂记》,后两篇则分别评论了邵洵美的诗集《诗二十五首》和梁宗岱的诗论集《诗与真》。在对邵洵美的评论中,梁实秋并未直接评到《诗二十五首》,主要针对邵洵美在《诗与诗论》中的论断与讥讽给以五条简单的答复;在对《诗与真》发表看法时,集中就邵洵美推崇梁宗岱的那段话阐发了三点主要感想。这些论断都直接或间接地指向了梁宗岱的象征主义诗学主张,而邵洵美的《诗二十五首》也潜在地成为象征主义诗学在实践上的坏样品。
       邵、梁之间围绕《诗与真》所进行的辩驳,特别是梁实秋的批评,不能不引起梁宗岱的注意和重视。但应对梁实秋的“挑战”又不可掉以轻心,经过半年的深思熟虑,梁宗岱完成了答辩《释“象征主义”——致梁实秋先生》,分两次连载于《人生与文学》杂志第2卷第3期(1936年11月出版)和第2卷第4期(1937年4月10日出版)。“自从一九三一年我在给志摩论诗的信里向你请教过之后,你便不断地辱赐教言”,《释“象征主义”》的开篇语直接点明了“二梁”之间颇为复杂的论争背景,即他们的分歧和论争的肇端可追溯到1931年。早在1930年11月底,徐志摩因《诗刊》始业写信向梁实秋约稿说,“文不想多刊,第一期有兄一文已足,此外皆诗”,梁实秋应约回信,即文章《新诗的格调及其他》。此文令徐志摩十分心仪,“你的通信极佳,我正要这么一篇,你是个到处发难的人,只要你一开口,下文的热闹是不成问题的。”转年1月,此文在《诗刊》创刊号上发表,果不其然,文章确实引出了徐志摩所期待的“热闹”。同年4月,梁宗岱在《诗刊》第2期上发表了《论诗》,这也是写给徐志摩的一封论诗函。在《论诗》中,梁宗岱对梁实秋的《新诗的格调及其他》提出了严厉批评,说“全信只有两句老生常谈的中肯语,其余不是肤浅就是隔靴搔痒”,甚至有些语句“简直是废话”,“都是无的放矢”。对于性情平稳的梁实秋而言,梁宗岱一笔抹杀的率性出语,岂能让他心悦诚服?所以他接连写就《诗的大小长短》、《什么是“诗人的生活”?》等文予以还击,两文都针对梁宗岱《论诗》中提及的观点进行反驳。1933年10月梁实秋又化名“周振甫”在《益世报·文学周刊》第48期上发表了《什么是象征主义?》,文中指责象征主义文学是捣鬼,是弄玄虚,并宣称“打发它去!”而1934年梁宗岱《象征主义》的发表无疑又是一次有力的反击。纵览梁实秋的文章,尽管缺乏深度的辨析,但其彻底否定的姿态也使得梁宗岱面对1936年的指责时,不能不以严肃、审慎的态度再次“应战”。当年的梁宗岱也许不曾料到,完全是就诗论诗的几句率性之言,虽成就了徐志摩《诗刊》创刊后的“轰动效应”,但也成为他与梁实秋之间接续论争的“不熄火种”,由诗人邵洵美再次引燃。
       至此,就“二梁”论争过程所做的梳理,使我们得以浏览一桩诗学旧案的基本脉络,但剥离论争表层的个人意气,聚焦论争问题的主旨,深入思考双方交戈背后的诗学分歧,才更有助于我们明晰梁宗岱“象征主义”诗学观念建构的复杂情境及其“权威”地位获得的曲折进程。
       二
       综观上个世纪30年代“二梁”之间发生的论争,先是就小诗体式和诗人与现实的关系各执己见,但争论的最终焦点还是关于象征主义的本质阐释,让我们通过简单梳理来把握二人对问题理解的不同向度。
       (一)小诗体式。中国新诗自胡适《尝试集》发起的初期白话诗开始,发展到1920年代产生了以冰心为代表的“小诗运动”。诗人们在新颖自由的诗句里传达着时代激发的种种思想和理趣,但随着小诗流于形式的逐渐泛滥,导致新诗缺乏真实的感受和艺术的新境界,到20年代中后期便逐渐衰落下去。回顾新诗这段区间的发展,梁实秋在给徐志摩的信中作了切中要害的“观察”,认为早期新诗因注重“白话”而未曾注意诗的艺术和原理,同时针对当时“毫无生气”的新诗处境发出几句不无讽刺意味的慨叹,“当初摇旗呐喊的人如
       今早已冷了,写自由诗的人如今也找到更自由的工作了,小诗作家如今也不能再写更小的诗了”。虽然语意并非确指,但善于细读的梁宗岱还是体察出梁实秋贬低小诗的意图。他在《论诗》一文中直率地指出这“几句简直是废话”,说作为批评家的梁实秋缺少讽刺的才能。而他认为“诗底价值和长短大小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一首诗并不因为‘小’而不能给我们宏伟的观感,也不因为‘长’而一定失掉含蓄和暗示力。”他从古诗、初期自由诗和西洋诗中举出一些优美、动人的短诗作例证,以此指明梁实秋对于诗的认识是存在着“中外”、“新旧”和“大小”的短见的。
       (二)诗人的生活经验。关于这一问题,“二梁”是围绕“诗人心灵生活的丰富”而具体展开的。《诗刊》创刊后,细读《诗刊》的梁宗岱总是觉得“《诗刊》作者心灵生活太不丰富”,刊发的诗歌只讲艺术而不能打动读者的心弦。他认为这完全是因为诗人“没有一种热烈的或丰富的生活”作背景,并引出里尔克的一段话提倡诗人要到民间去,到自然去热热烈烈地生活。而梁实秋在《什么是“诗人的生活”?》中指出,生活的丰富与否与作诗的好坏没有直接关系,而个人的性情和天赋是决定一个人生活是否丰富的根源。在他看来,诗人要有丰富的生活,“只要随时随地肯用心观察用心体贴就是了”。
       (三)关于象征主义。从1936年梁实秋对《诗与真》的评论来看,他首先肯定了梁宗岱文章的长处,但接着就集中批评了梁宗岱的象征主义“理论的贫乏是很显然的”,并将梁宗岱关于象征主义的定义由浅入深简单列举出六条,最后断言象征主义还是“迷迷糊糊的东西”。同时,还由梁宗岱文章的风格判定他不长于理论思维,只用感情、直觉和幻想去体验,说他“是一种极度浪漫的性格”。梁实秋在理解“象征主义”定义时,全然抹煞了下文的具体阐释和描写,简短的书评将梁宗岱精心建构的诗论体系彻底“摧毁”,单就书评本身的确不能令人信服。梁宗岱的《释“象征主义”》是一封致梁实秋的公开信,综合看来,这是一篇将哲学思考与生活体验熔于一体的诗论。针对“理论不充实”的指责,梁宗岱补充说明了他所阐发的象征主义诗学核心观念“契合”论是有深厚的哲学基础的,并强调自己“所描写的对象已经不是一派狭隘的诗论,而是一个普遍的庄严的宇宙概念”,这已是诗学与哲学的一种会通;针对“象征主义还是一个迷迷糊糊的东西”的断言,梁宗岱特别就诗与音乐的关系作了进一步阐发,并指出自己追求的理想不是“茫然”的,而是一种“和谐”“陶醉”的精神境界,是一切哲学、宗教、艺术“殊途同归”的最高点;对梁实秋指责自己“极度浪漫的”“不用逻辑方法去思维”的性格,他断然声称自己决不秉持那种“人话的第一条件便是明白清楚”的刻板的“人性逻辑”,同时也从自己当年写作《象征主义》时特定的生活遭遇与特别的情感状态做出解释,虽然这解释因为涉及私生活的变故和学界的是非说得较为隐晦。
       从“二梁”最初的争论看,确实不免有些意气,但还只属“小打小闹”,尚未关涉二人的学理流脉,但1936年关于“象征主义”的论争则直指他们的学理差异。邵洵美也曾在《诗与诗论》中针对梁实秋反对诗歌模仿“象征主义”日趋晦涩的主张,指出“实秋先生讲那种话,大概是因为他继着他所接受的系统而对‘象征主义’有了成见的关系。”这一判断似乎也在提示我们做出如下理解,无论是意气之争,还是问题之辩,争论双方最终目的是要“说服”对方,从深层来看,“说服”其实是“二梁”之间因学理渊源不同所带来的一次诗学交锋。
       三
       “二梁”论争背后的诗学交锋引发我们对二人诗学观的思考。众所周知,“二梁”的学识素养皆是吸收“欧美雨露”为基础的,这使他们在中国新诗现代化的探寻中,能够以多元开放的现代气度选择融通中西诗学以创造新诗的策略取向。梁实秋提出“新诗不能不受西洋诗的影响,但我们要取法乎上,不要浅尝而止”,主张将传统诗歌的有益因素与西方现代诗学相结合,经由外来诗歌的借鉴、转换与传统诗歌的现代化改造,以创造新诗的现代品质。与梁实秋相比,梁宗岱更是一位自觉的新诗理论探索者和建设者。他精熟于法国象征主义,并有独到的理论创见,“但他的目标并不限于介绍和推行象征主义,而在于从根本上探讨中国新诗整体艺术质量低下的原因,并试图通过中西诗学比较,寻求新诗艺术发展的理论依据”。可以说,在追求新诗现代化的进程中,“二梁”走到同一个路口,他们都为在中西两种异质文学传统中构筑中国现代新诗而努力,论争行为本身亦足以证明这一点。但尽管如此,不同的学理渊源和性格旨趣又使他们在新诗现代化的路途中相遇握手却未能携手同行,最终在具体诗学观念上呈现一种既暗合又疏离的状态。需要说明的是,梁宗岱的诗学体系可谓幽微精深,并非短篇即可说清,这里仅能围绕论争将关注点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对诗歌本质的阐释。梁实秋提出“诗的本质是以抒发情感为主”,但在创作中要“以理驭情”,情感和想象都要向理性低首,只有在理性指导下表露的人性才是诗歌情感的“真谛”。他立足于人性的根本立场,确信人性作为诗歌的根本质素在时间和空间上是一成不变的,也就是要将理性节制下的人性因子普遍地注入诗歌的思想中,然后再将其“挖掘”出来,并以此建立起判断与批评的标准。由此出发,梁实秋强调诗歌要有思想,声称对于一首诗,“我们不仅欣赏其文学的声调音韵之美,结构的波澜起伏之妙,描写的细腻绚烂之致,我们还要体会其中的思想、理论、宗旨”。他还强调诗歌一定要有纪律和规范,认为“均衡”、“合适”的古典审美原则才是艺术的最高理想。正是这样一种诗歌本质观和批评观使得梁实秋在《诗与真》中“认真”去寻找思想和理性,并得出“其间根本没有什么理论”的断言。而梁宗岱的“纯诗论”诗学观,其包蕴着关于诗歌的内容、境界、创作和审美等问题的丰富内涵,是梁宗岱倾心于法国后期象征主义又与中国传统艺术相衔接的精思所得,它最基本的主张就是诗歌要排除“客观的写景、叙事,说理以至感伤的情调”这些非诗的杂质,通过“音韵和色彩底密切混合”的暗示力唤起感官与想象的感应,从而达到精神的绝对自由和独立,进入纯诗的境界。诗的本质在梁宗岱看来就是对“纯诗”境界的探求。相对于梁实秋较为保守的传统观念,“纯诗”之境和“象征”之道使梁宗岱在理性与情感的关系问题上更追求一种“契合”的观念。他认为,外界的事物和人类见面有两副面孔,一副是运用理性或意志去分析或探讨它们的时候,那它们只是无数不相联属的无精彩无生气的物品;只有当我们放弃了理性与意志的权威,把自己完全托付给事物的本性,物我之间才能构成了一个深切的同情交流。也就是要求诗人放弃动作,放弃认识,认识的我与被认识的物之间分辨泯灭了,进入一个非意识、近于空灵的境界。可以说,这与梁实秋的理性“注入”观是截然不同的。
       其次,诗歌的形式意识。在新诗发展过程中,梁实秋注意到白话新诗只注重语言工具的革新与自然流露,而忽略诗歌本身审美特征的非诗化倾向,因此他提出诗应当注重形式,“诗,就是以思想情绪注入一个美的形式里的东西。这形式若适当,不但不对内容发生束缚的影响,而且还能使那一缕缕思想,一团团的情绪
       得一美丽动人的躯体”。他强调形式的束缚是必须的,但这种形式不单指诗的外在诗形诗韵,而更是一种经理性调节后内在情感表达的音韵美与含蓄美。同时,梁实秋还指出,新诗的出路在建立新的格律,认为音节、韵律等形式问题是关乎新诗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并以之作为诗歌批评与建设的基点。总体说来,梁实秋与格律诗派一样依然运用形式/内容的二元结构思维。与之不同,梁宗岱在注重诗歌形式方面表现出对格律诗学重建的超越姿态,他认为创作的最高境界是“内容和形式像光和热般不能分辨”,“情绪和观念——题材或内容底修养、锻炼、选择和结构也就是艺术或形式底一个重要原素。”他并不把形式的追求看得可有可无,而是更强调形式所具有的本体意义,进而作自觉的追求。与梁实秋注重的形式指向情绪不同,梁宗岱强调“艺术底生命是节奏”,把外在显现的格律节奏同内在体现的生命节奏联系在一起,将重建形式意识同宇宙的生命意识相联系,在契合论的哲学层面上把二者统一起来,也体现出其作为一位新诗理论建设者对形式/内容一元论的独到见解。
       第三,诗歌的审美规范。同是推崇诗歌的音乐美,梁实秋反对过度强调诗的音乐成分,音乐在诗里只是一种装饰品,一种技巧。如果执意追求文字的声调,往往会破坏诗歌的内容和意义。而梁宗岱受马拉美和瓦雷里的影响,在主张诗歌音乐美的同时,不忽略诗歌的语意,不舍弃诗歌的内容和传达意旨,不把诗歌变为没有字面意义的纯粹的韵律,而是把情绪和观念“化炼到与音韵色彩不能分辨的程度”,追求一种诗歌音律节奏的和谐与音乐的空灵完全相融的意境。这样精微的见解的确是梁实秋所不及的。在语言表达上,早期的梁实秋不满于白话新诗所造成的浅白直露,反感以口语俗语入诗所带来的诗歌艺术性的消解,提倡一种古典化、贵族化的语言,企图在新诗与古典诗歌之间进行有效地对接。后期他则成为“诗要明白清楚”的拥护者,不满于现代派诗歌晦涩深奥的写作。而梁宗岱对诗歌语言特性的探讨则更具真知灼见,他也认为白话新诗的语言过于贫乏、简陋,和文学意蕴的繁复、缜密不成比例,所以应该积极建设文学语言,使其能够传达出作家、诗人的个性和独特的内心活动,它的音与形要与作家的内心发生特殊的共鸣。梁宗岱强调文学语言意义一卜的不确指性、非实用性和意义的拓展与再生功能,重视诗歌语言的个性化与情感、心理色彩,而这在梁实秋的眼里却是完全属于所谓“晦涩”范畴的。
       此外,“二梁”关于“诗人的心灵生活怎样才算丰富”的争论,其实是对诗人与现实的关系的探讨。人性立场的坚持使梁实秋关注诗歌对伦理人性内容的表现,也直指诗人对现实人生的态度。他认为诗人的使命就是了解人生,发掘人性,并十分注重诗人的生活。他强调诗人若要取得重大成绩,一要提高艺术修养,还要注重对客观现实的观察体验,在积极入世中体验与思考世间百态。而梁宗岱的“纯诗论”也非常重视诗人的生活,重视诗人对客观现实的认识。他针对一些创作者躲进象牙塔的做法指出,强调诗人注重艺术修养的同时,还要热热烈烈地生活。因此,“二梁”都要求诗人面向生活,重视对生活本真的观察和体验。但梁实秋倡导的是诗人主体心性的积极人世,客观现实只有在诗人理性心灵之光的烛照下才会呈现趣味和甘辛,他所看重的仍是诗人“由心到物”的传统的单向链条,诗人的丰富生活只要在人性规约和生活规范的基础上用心体味就足够了;而梁宗岱的“热烈生活”,首先要广泛观察人世和自然的生活,然后将观察到的生活存在记忆中,反复拿出来体会回味,即通过沉思冥想探寻蕴含其中的真理和智慧,并在一定机缘下自然地流露出来。在梁宗岱这里,沉思与冥想是现实生活进入纯诗殿堂的必经之路。
       综上可以看出,梁实秋以理性节制下的人性作为诗歌创作的圭臬,这是他接受美国白壁德新人文主义思想影响,并与传统诗学人本主义精神相融合而形成的伦理人性诗学观。而梁宗岱自觉秉承中国古典诗歌精神的“物态化”追求,浸润于法国象征主义的丰富营养之中,以“象征”、“纯诗”和“契合”为诗歌创作的最高目标,构建了以象征主义超验本体论为核心的“纯诗”诗学体系。在两种诗学观的“对峙”中,梁实秋持古典主义的保守立场,认为“象征主义”不符“古典理性”的标准,是没有资格获得“理论”身份的。他还忽略“纯诗”体系本身应有的系统意义,孤立引用或割裂理解“象征主义”,未能体察梁宗岱诗学的整体美学追求,因此得出的判断也缺乏美学的联结性和内涵的深刻性。直至1942年,梁实秋在谈“近代文学的堕落问题”时,仍然指认象征主义是流于晦涩的堕落文学,宣称“象征主义的文学,在西洋将成陈迹,何必再在中国还魂,在两洋余焰未熄,何必再在中国煽扬?”可见其“执拗”的姿态非同一般。更为重要的是,“二梁”论争使象征主义诗学“纯诗化”的核心理念得到进一步阐明,《象征主义》和《释“象征主义”》的丰富意蕴无疑推动了“纯诗”理论从初期“本体”意识自觉开始走向深度的“审美”意识自觉,这一过程中,“敌对”诗学观念的挑战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诗学话语主体的积极性。同时,论争双方在面对人的情绪与艺术情绪、人的现实与诗的现实、生活经验与诗的经验等关系时,截然不同的态度必然决定现代新诗发展的不同路向,而梁宗岱对后者的坚持就是坚持了诗歌的本身价值和独立特性,这在建构象征主义诗学体系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新诗现代化的进程。在新诗发展的特定历史语境中,作为象征主义诗歌理论家,梁宗岱不囿于理论本身的思维定势来给新诗发展“开药方”,而以新诗的流变轨迹和发展趋向为诗学观念建构的生长点,从而使象征主义诗学观念在其它“守旧”诗学观念的挑战面前,更具有推动新诗发展的“合目的性”,进而在中国现代诗学的建构中巩固了象征主义诗学观念的“话语权”。其实,就在“二梁”论争发生的1930年代,围绕晦涩诗风引起的激烈争论更是持续不断,而在1936年前后,还发生了关于“胡适之体”问题的论辩。审视这些论争的焦点,终究还是如何看待现代派诗的晦涩诗风及其理论基础象征主义诗学。论争的复杂纠葛和众多的参与者,在一定意义上也预示着中国象征主义诗学的建构必然要经历曲折的发展进程,而每位诗学话语主体为此所付出的努力也更显弥足珍贵。
       [责任编辑:曹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