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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平反与第一元凶
作者:王国华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7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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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反一词,历来夹带着无数惨痛的故事。在人头落地,血肉横飞之后,仅仅给你一个“说法”,汪明你的人头当时不该落地,血肉应该保存。汉朝“七国之乱”时,诸侯联合进攻都城,要求“诛晁错,清君侧”。汉景帝“被逼无奈”,将晁错全家抄斩。但诸侯并没有退兵,最后还是靠前来勤王的兵马奋力抗击,才算平定了叛军。事后,邓公对景帝说:“晁错是担忧诸侯强大起来不可制服,所以才上奏请削他们的封地,这是为你子孙万代着想啊!没想到计划还没执行,全家都被杀害,以后谁还敢说真话呢!”景帝懊悔地说:“是啊,你讲得对,我也是一时糊涂啊!”于是,晁错得以平反。不过,这对晁错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其实,以景帝的智商,能不明白谁对谁错?他只不过是打算用晁错这个小棋子换个大果子,可惜没有换成而已。现在想来,汉朝的人还是太老实,景帝好在还轻描淡写地把责任揽到了自己身上,此后这样的事可就太少了!
       秦桧给岳飞戴上“莫须有”的帽子,然后将其勒死在风波亭。此案直到秦桧病死,高宗禅位,宋孝宗登基,才得以昭雪。秦桧遗臭万年,和他的老婆裸露着上半身,跪在苦主面前,任人吐唾沫,摸乳房,哪怕是小偷、贪污犯和窃国大盗都可以通过吐他们一脸口水来领略一下占据道德制高点的快感。这几乎成了所有冤案中的一个拐点。该拐点的意义在于,以后所有冤狱平反时,伴之而来的是第二元凶的身败名裂,而第一元凶可以安然地躺在墓穴里睡大觉!
       傻子都知道,没有第一元凶的默许甚至授意,第二元凶打死也不敢擅自行事。恰恰相反,第二元凶往往对第一元凶言听计从,曲意逢迎。他们是第一元凶理所当然的打手和走狗。即使偶有僭越,也是因为和第一元凶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在第一元凶的思想基础上做一下发挥。那么,谁来为冤案负责呢?当然是第二元凶。
       再进一步说,为什么是第二元凶而不是第一元凶呢?这是因为,为冤案平反做决箫的人,往往是第一元凶的亲人或者继任者。他们和第一元凶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直接把矛头指向第一元凶,一定会伤害继任者的利益。因此,他们宁可把成倍的惩罚加到第二元凶身上,以消除人们心头的怒火,也不会碰破前任的哪怕一点脸皮。唐太宗李世民时,大臣刘洎得罪了褚遂良,被褚遂良陷害致死。后来,刘洎的儿子向唐高宗申诉。高宗问计于群臣。有人说,如果把这件事辨别清楚,就是把先皇帝处刑失当的错误暴露了出来。为了维护太宗的威望,这事应该慎重。于是,平反一事被拖了下来,直到唐睿宗文明年间,才下令恢复了刘洎的官爵。话说回来,即使继任者和第一元凶毫无瓜葛,他们也要考虑到复仇惯性。保不齐哪天,自己也不可避免地成了第一元凶。你敢拿前任开刀,你的继任就有可能拿你开刀。谁也不愿意开这个先例。这是一种心理默契,大家心知肚明,只是没人说出来而已。
       那么,有没有人要追究第一元凶的呢?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几乎没有。向第一元凶要说法,除非改朝换代。不过,若是改朝换代了,冤案中的死者大多顺理成章地变为英雄,也就不存在平反一事了。受害者心里都跟明镜一样,还指着第一元凶的后继者(或者亲人)为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讨回清白呢?怎么可能让他抵罪?因此,受害者们只能在深夜里抚摸心头的暗伤,独自伤悲,而不敢对平反决策者透露一点不满。他们从第一元凶那里获罪,还要或多或少地通过第一元凶清洗。总之,他们要一辈子生活在第一元凶的阴影之中。
       为既成事实平反需要很多前提。首先,第一元凶已无发言权;其次,平反决策者需要用平反昭雪来为自己推动现行政策服务。同时,第二元凶和继任者没有共同利益诉求,若是利益诉求相反,平反昭雪也许能更顺畅一些。不过,这么多前提条件撞到一起并不容易。能够平反成功的,在各种冤案当中少之又少。
       这样看来,做第一元凶是最舒服的了。他们无须负责,无须扪心自问。他们心安理得地干着各种混蛋事缺德事,而让他的继任者给自己擦屁股。当然,继任者自己也不干净。有前车之鉴在那儿摆着,前人可以为所欲为,自己凭什么要自律?因此,无数的第一元凶就这样前赴后继,代代相传……